深圳福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佛山2023-03-17 1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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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中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发明专利申请就是将符合专利法授权客体的技术内容,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撰写成规定的文件格式,符合规定语言描述规则后提交给专利局,如果专利局审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相关专利法规的曲线存在,就会对该请求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分为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等五个阶段。
1、专利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会将确定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而且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用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尽心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点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要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和排版印刷,大约三个月之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是指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没有生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如果出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之后,没有发现被驳回的理由,有审查员做出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进行记录,并在两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为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文件,向专利局提出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上述申请文件有规范表格及书式要求,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打印纸质版,或者直接电子版提交。
2、提交申请至专利局
纸质版申请:面交或者邮寄至专利局受理大厅,或者专利局在各地的代办处。
电子版申请:通过CPC客户端编辑文件提交,或者使用电子申请系统网页版进行在线提交。
3、专利局进行受理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后,审查是否存在不受理的理由,例如文件格式不对、缺少必要文件内容等等。
合格:发出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不合格: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书60日内请求行政复议)。
4、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经费减备案并审批合格、且在提出申请时请求费减的,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享受70%、85%的减缴,实缴150元或75元。
5、专利局启动初步审查
专利局审查员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中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要求进行逐一审查。
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申请人在通知书指定期限内提交补正/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经答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授权通知书;
经答复仍不未克服通知书指出缺陷的,发出驳回通知书。
6、在通过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7、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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